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给社会带来诸多问题。根据《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警察支队倡导广大市民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1.牵好狗绳:遛狗时请牵好狗绳,避免爱犬骚扰他人,也防止爱犬乱跑丢失。
2.清理粪便:遛狗时随身携带垃圾袋,及时清理爱犬粪便,以免影响公共卫生。
3.制止乱吠:请给予爱犬正确的行为训练,避免乱叫乱吠影响他人,在爱犬吠叫时应及时制止。
4.犬只免疫:每年定期为爱犬进行疫苗注射和常规体检,以防狂犬病以及其他疾病发生。
5.避让行人:遛狗时遇到路人,应主动避让,特别是老人和孩子,更应该控制好犬只。
6.电梯礼让:犬只上下电梯时,小狗可抱在怀中,中大型犬拉紧狗绳,戴上口罩。
7.承担责任:万一发生犬只伤人事件,作为犬主人,您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8.爱心领养:提倡通过领养代替购买,各地的动物救助中心都提供犬、猫等伴侣动物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