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对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通知》其中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对于炒房者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通知》要求,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按照“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与受托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不得办理名为委托实为担保,或者可能存在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市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比如陈先生在景德镇有套房子想卖,但他长期居住在北京,《通知》未出台前,陈先生可以委托房产中介作为卖方,只要做一次委托公证,授权中介代替他办理卖方的全部手续,整个卖房过程,从此与陈先生无关,现在不同了。司法部规定“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必须“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于是,整个卖房过程每当有新的重要手续时,几乎都要陈先生给中介一次授权,办理一次公证。这意味着为了卖这套房子,陈先生必须多次回景德镇。最终,事实上变成了陈先生“亲自卖房”。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这对于想炒房的人来说就很难了。
我市一位二手房中介人士告诉记者,《通知》出台后,会导致相当一部分二手房过户的时间会拉长。如果当事人无法自己办理,需要代理的,二手房交易时间将大大延长,再加上现在银行贷款发放速度缓慢,三四个月能交易完成一套房的交易手续就不错了。这等于进一步减缓了房屋交易,起到了“锁房”效果,炒房现象将被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