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3月开始,景德镇市出租汽车行业陆续经历了出租汽车企业整合,老旧出租汽车换新,城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等事件。近期,拥有众多“老出租车”的通达出租汽车公司流动稽查巡逻车的上路也让市民们看到了管理部门及出租汽车企业对改变出租汽车市场混乱现状的积极举措。日前,记者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根据统一部署,各出租汽车公司出租车服务质量考核及奖惩办法即将出炉实施,这象征着我市出租汽车将彻底进入“严管模式”。
28条规范,拒载、拼客全在列
服务质量考核及奖惩办法到底谈的是哪些东西?为何各界对其给予如此厚望?昨日记者抢先查看了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通达出租汽车公司服务质量考核及奖惩办法。
经观察,该办法分“出租汽车服务规范”“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奖励措施”“处罚措施”四部分。
其中第一部分将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营运载客不得随意加价、议价、拼车。”“不准向外宾乘客索要小费。”“拼客必须征得车上乘客同意营运时应主动给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提供车票”等28条情况列入其中。
值得一提的是“出租车司机在营运中服务态度恶劣,讲粗话、辱骂或殴打乘客。”“在没有出示‘暂停服务’标志情况下,拒绝载客。”“故意侵占、藏匿乘客遗失物品,向乘客索要报酬。”这类情况在处罚措施中明确指出,将按每次(条)处罚500元。同时,对一个月连续2次发生重大有责服务投诉,或一年累计发生3次有责服务投诉的经营者,公司将责令其停车5天,学习5天。
百姓监督媒体考评
将影响司机的“钱袋子”
你知道吗?今后你的监督和表扬将会影响到出租车驾驶员的“钱袋子”,《办法》中提出,“凡因违章操作、劣质服务等原因引起乘客来信、来电投诉;经核实后,将视情节分别按照违章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而“凡营运中发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以及各种好人好事等行为的,都纳入年终评先范围内。”
除此之外,媒体考评也在整个《办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办法》提出,“因优质服务受到市级新闻表扬的,每次奖励100元,受到省级新闻单位表扬的,每次给予奖励200-300,受到中央及新闻单位表扬的,每次给予奖励500-800元,如果事迹特别突出,对社会有较大贡献,报汽运集团批准给予重奖。”同时,《办法》也提出“如被市级新闻单位曝光批评属实的,除了按照规定处罚外,每次另加罚50元;被省级新闻单位批评的,每次另加罚100元;被中央级新闻单位批评的,每次加罚200元。情节特别恶劣,影响极坏的,经公司批准给予重罚,停车学习5天,直至报客运管理处取消营运资格。”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已日趋好转,等《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客运市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