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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恶势力精准“亮剑”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3

  在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有一名白白净净的“80后”检察官,他就是2000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洪振华。20年来,他不断践行着“忠诚铸检魂”的人生信条,先后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评为昌江区先进工作者、“十佳”综治维稳卫士、“十大法治人物”、新时代昌江先锋、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和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

  洪振华现任昌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他在侦查监督科工作的五年多时间里,办理了300多件审查逮捕案件、50多件立案监督案件,不仅在全科办案数量最多,而且未出现一起错捕案件。五年多里,他成功参与调解了40多件轻微刑事案件,没有一名当事人再犯罪,没有一件再发生纠纷,为昌江区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敢啃硬核 从严打击

  洪振华先后办理了徐某林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王某等7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恶势力犯罪案,周某松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其中,徐某林案是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有史以来受理的一起案情最复杂、影响最重大、法律适用疑难的“硬骨头案”。该案涉案的被告人有18名,涉嫌的罪名有13个,卷宗材料更是多达76本,足足有两大箱。在将该案起诉到法院后,为了保证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他多次召集科室同事一起仔细思考、探讨庭审时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制作了详尽的庭审预案。

  2018年1月,在连续两天的庭审过程中,面对多名被告人和律师,他和科室同事分工合作,讯问清晰简明,举证明快有序,质证有力有效,辩论有理有节,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2018年11月,针对补充侦查的材料,他又和办案团队再次出庭支持公诉,更强有力地对该涉黑组织的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和危害后果进行了指控。最终该案于2018年12月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一方安宁。

 

  秉公执法 勇挑重担

  自2014年以来,洪振华先后办理了全市三起有重大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其中2019年办理的周某松案是一起以组织卖淫犯罪为源头,继而为扩大组织影响衍生出其他犯罪的涉黑案件。案件还在侦查阶段时,他和办案组成员就提前介入,每周固定时间到公安机关阅卷、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商讨,帮助公安机关开拓侦查思路,调整和完善侦查方案。后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卷宗材料有厚厚的一百多本,犯罪嫌疑人多达19名。他深入细致地查阅分析书面证据,认真推敲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凭借坚实的理论功底以及对案件的高度责任心,最终和办案组成员共同制作完成70多万字的审查报告,在受案后18天就将该案起诉到法院。

  该案庭审持续了3天,在庭审阶段,以周某松为首的多名被告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或辩解侦查人员所作讯问笔录其本人并未阅读;或避重就轻,辩解自己不构成犯罪。20多名辩护律师辩称该组织仅为一般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而非黑社会性质组织……面对种种不利局面,洪振华和办案组成员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地进行指控,并通过迂回讯问方式,找寻各被告人前后供述的不合理之处,一一予以反驳,打击了被告人的嚣张气焰,使周某松等人的罪行充分暴露在庭审法官和旁听人员面前。

  2020年9月底,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某松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强迫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骨干成员及一般成员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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