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石岭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各主要路口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当天上午,石岭中队全警出动,分别在辖区昌南路口、枫树山路口、西客站路口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重点对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物)、不按道行驶和无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上午9时许,一男子骑着电动车在昌南路口闯红灯,被执勤民警拦下。面对民警询问,该男子声称“自己当时误把红灯看成了绿灯”。可细心的民警在检查车辆时,发现该电动车未悬挂号牌,随后,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男子闯红灯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其无牌电动车进行了暂扣,要求其带上相关合法手续至上牌点办理电动车上牌手续。9时30分许,又有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被民警拦下后,该名女子说:赶时间,以为安全,便将电动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经过民警教育,该名女子保证,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机动车道。
据统计,此次行动,石岭中队共查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其中闯红灯2起、不按道行驶13起,非法安装遮阳伞16起。民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千万别抱着“反正机动车不敢撞我”的心态上路,要知道,一旦发生事故,机动车驾驶人一般不会受伤,而电动车驾驶人则不同,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请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