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树文明新风,景德镇市持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家庭成员、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环境之间和谐相处的文明家庭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6月12日,在市委宣传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市文明家庭评审会,市文明办、市妇联有关领导及评审人员参加了会议。
为了做好第二届市文明家庭的评选工作,2019年11月,景德镇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评选第二届景德镇市文明家庭的通知》,倡议在全市广泛开展第二届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全市共收到64户家庭报名参评,评委会围绕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对所推荐的文明家庭逐一进行审核,共评选出10户家庭作为拟推荐家庭。
下一步,就评选出的10户家庭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公益广告等方式,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述文明家庭故事,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