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办,各省级以上文明单位:
根据省文明办的工作要求和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市文明办将于近期对全市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年度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含复查合格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单位)、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
二、复查内容
《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测评手册(2016年11月)》(附件1)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
三、复查程序
(一) 单位自查(11月8日 -11月13日)
各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严格对照《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测评手册(2016年11月)》进行自查、打分。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今年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形成2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同时,要按照测评手册分门别类收集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便于复查组查阅。
(二) 实地检查(11月14日-11月21日)
市文明办将组织人员分组对各省级以上文明单位逐一进行实地检查,严格审核、打分,得分情况作为复查结果的主要依据。
(三) 征求意见(11月14日-11月24日)
根据省文明办要求,复查名单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人民法院意见。各县(市、区)文明办所辖的文明单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征求意见。
(四)上报结果(11月28日前)
复查情况经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上报省文明办。
五、工作要求
1.各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和本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迎接省、市文明办的检查验收。
2、各县(市、区)文明办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年度复查工作。并请于2016年11月24日前,将“本地年度复查情况报告”、《2016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同级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出具的书面意见一并报市文明办综合科(“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至邮箱:jdzwmb@163.com)。
3.市文明办组织的年度复查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复查结果汇总表和复查报告,连同征求意见情况一并报送省文明办。省文明办在审核各地上报的复查情况后,将组织抽查。省、市复查结束之后,将以省文明委名义通报复查结果。
附件:
1、《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测评手册(2016年11月)》;
2、《2016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情况汇总表》。
注:附件均为电子版,请到下载邮箱草稿箱中下载。邮箱地址:jdzwmbggyx@163.com,密码:jdzwmbggyx163。
景德镇市文明办
2016年11月8日